静安区岭南路某小区住户连续多年往家里捡垃圾,导致家中垃圾堆积如山,恶臭扑鼻。
邻居不堪其扰,将其起诉至静安法院。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责令侯某在判决生效5日内将堆放在家中的垃圾清除干净。
但侯某置若罔闻,于是,静安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清理掉侯某家中的垃圾。
上午9时许,强制执行正式开始。工人首先用电锯锯断铁链,打开了侯某的家门。
只见门洞里堆着各类垃圾,只在左上方留出一条约半米高的空隙。执行法官、清洁工人、志愿者等开始清理这些垃圾,并通过滑轮将垃圾从窗户运至楼下卡车上。
短短的一个小时,就清理了50袋垃圾。
据车上的工人所说,清理出的垃圾除了衣物、水瓶等,还有床板、防盗门窗、过期食用油等。
工人通过滑索把清理的物品及垃圾运到楼下。
楼下张贴了“居民告知书”。
据执行法官介绍,考虑到这些垃圾和侯某家里的生活必需品、贵重物品可能混在一起,进入客厅后,法院会请社区志愿者和侯某母亲、弟弟到场进行甄别,“因为法院判决是让侯某把家里的垃圾清除干净,但哪些属于垃圾,判决书没法写明,需要我们现场判断。”
截止发稿时,现场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上观新闻 赖鑫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