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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时所说情况与实际不符被罚款500元,法院判决撤销:表述错误不等于“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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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0-05-29 18:59
摘要:有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意识有待加强,有些行政执法领域程序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和答辩能力还需加强。

今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9年上海行政审判白皮书。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8015件,审结一审、二审行政案件8113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5.2%,自2017年以来涉诉行政争议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下降。“行政争议发生率有所下降,是因为上海依法治市战略的有力实施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工作的推进,一些行政争议在诉讼之前得到解决。”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在行政机构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背景下,2019年,上海法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这对促进依法行政、缓解官民矛盾、推进争议实质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51人次,同比上升15.3%,出庭率为39.9%,同比提高7.7%。此外,2019年上海行政诉讼还呈现出律师参与行政争议解决的积极性有所增强、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继续推进、行政案件办案效率有所提高、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所作为等特点。

白皮书指出,从2019年的部分案件中也反映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的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意识有待加强,有些行政执法领域程序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和答辩能力还需加强。在市高院发布的一起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中,派出所因报警人讲述情况与实际有些出入,认定其“谎报警情”,但该行政处罚最终被法院判决撤销。

2019年8月的一天,当事人卜某某的前男友因与其感情纠纷到她住所纠缠。当日15时许,前男友从卜某某家中找出一把刀,在卜某某试图夺刀的过程中,前男友用刀把自己的手划伤,血沾到了卜某某的衣服上。15时15分许,卜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有人非法闯入家中,在里面动刀,自己受了刀伤,请民警到场处理。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封浜派出所接警后派员到场,经调查认为,卜某某是与其前男友因感情问题在家中发生争吵,不存在有人硬闯入家中持刀砍人的情形,于是认定卜某某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于次日对卜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嘉定区政府复议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卜某某不服,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卜某某夺刀的过程中,两人有肢体冲突,卜某某手上也有血迹,情急之下,卜某某认为自己也受了伤,该解释符合情理,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意图;客观上,卜某某报警时的陈述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基本事实吻合,故封浜派出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书缺乏事实依据。法院遂判决撤销封浜派出所与嘉定区政府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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