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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家骑共享单车硬闯小区被拽摔伤,物业和保安公司被判担责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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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张超 2020-05-25 15:21
摘要:共享单车禁入小区并非强制性规定,作为非机动车其进入小区亦不会发生显著的危害,而事发保安拉拽原告车把的行为其造成人身损害的危险性更甚。

为防止共享资源被私占及维护社区秩序,越来越多的小区禁止共享单车驶入,然而总有人想将共享单车骑进小区,由此也引发了不少争端。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手风琴演奏家王某骑共享单车硬闯小区被保安拽倒摔成十级伤残。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王某自身担责30%,两被告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担责70%,合计赔偿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8万余元。

业主被拽倒受伤起诉物业和保安

王某现年40岁,是一名业内小有名气的演奏家。2018年的一天,王某骑着共享单车进入所住小区,在门口因保安拉拽自行车倒地受伤。经鉴定,王某因本次事故造成右侧胫骨平台骨折伴右膝关节半脱位,髌股关节半脱位,现右膝关节活动功能受限,评定为十级伤残。

王某称此次事件导致膝盖受伤、腿部终身残疾,对其手风琴演奏事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身心受到严重损害。王某认为,保安公司提供小区保安服务,其未按照规定对保安进行相应的知识技能培训,造成涉案保安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正当履行职务致其受伤,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物业公司作为接受保安服务方,对保安人员亦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义务,对于事发地范围内亦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与保安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相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3万余元。

硬闯小区有过错,可减轻被告方责任

物业公司与保安公司均表示,事发小区禁止共享单车进入,王某对涉事保安的多次提醒置之不理,欲硬闯进小区,以致保安上前制止时发生事故。虽然保安的处置方式欠妥,但其为正常履行职务。事件是王某自身过错引起,其自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两被告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显示,王某骑共享单车欲进入小区通行,被正在履行小区物业管理职责的保安阻止。保安在王某尚在骑行过程中拉拽其车把手,未考虑可能引起的人身伤害,导致王某倒地受伤。

涉案小区业委会曾要求物业加强管理,禁止各种共享单车进入小区,对此王某应认知及遵守。根据监控视频及案外人的陈述,可以证明保安确实有喝止王某的行为,但王某并无减速停车的行为,而是欲从保安身边骑过径行进入小区,因此对于损害的发生王某自身亦存在过错,可减轻被告方的赔偿责任。

考虑到共享单车禁入小区并非强制性规定,作为非机动车其进入小区亦不会发生显著的危害,而事发保安拉拽原告车把的行为其造成人身损害的危险性更甚。故本案中两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至于两被告之间的责任分担,根据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的性质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徐汇法院认定就原告的损害,被告保安公司承担56%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14%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负30%责任,并作出上述判决。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编制作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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