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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楼宇、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可使用空调,但须加大新风量,关闭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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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顾泳 2020-05-08 14:22
摘要: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经检查(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商务楼宇、大型商场等公共空间的空调能否正常开启?按照三级应急响应等级,空调及新风设施使用标准有什么变化?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所长、主任医师吴寰宇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为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央空调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现就中央空调使用提出指引。

鉴于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等级将调整为三级,商务楼宇、大型商场、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可以正常使用空调。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其中,使用全空气系统的中央空调时,应关闭回风。

使用中央空调过程中,应当按照《GB50365-2019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2019年国家标准)《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2012年卫生行业标准)和《DB31/405-201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2012年上海地方标准)的要求,落实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等措施。

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经检查(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对于市民比较关注的家用分体式空调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汽车空调的使用,在完成滤网和机芯的清洁和消毒后可以正常使用。使用中需要注意多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文字编辑:彭德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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