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政情 > 伴公汀 > 文章详情
上海疫情防控发布|居家隔离需上门核查,条件不符一律集中隔离
分享至:
 (63)
 (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顾杰 2020-03-22 14:21
摘要:居家隔离必须符合“一人一户或一家”的居住条件。

今天下午,上海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上海海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

近期境外输入增多,如何落实属地责任,继续严格管理重点国家入境人员,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市民政局副局长曾群表示,“外防输入”是当前本市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社区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要从严从紧。

曾群介绍,自1月24日起,本市就启动了重点地区来沪人员的居家隔离工作。社区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中外人士是一视同仁的。截至目前,全市居家隔离人员中,凡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均在第一时间被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曾群表示,从近两个月的实践来看,本市居家隔离工作开展有序有效,充分发挥了在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当前,更需要继续坚持,进一步严格落实。

一是居家隔离必须符合“一人一户或一家”的居住条件,也就是居家隔离对象和非居家隔离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承诺全家人一起居家隔离的,或全家人都需要居家隔离的,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对此,相关社区必须上门核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二是需要居家隔离的重点国家入境人员,必须在各区“临时集中留验点”先通过核酸测试,也就是结果必须为“阴性”。三是严格落实针对居家隔离的社区管理。地区公安、卫健部门会同社区,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对擅自离开的,依法处理。

“为确保相关工作切实落地,本市还明确要求居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国家入境人员返回小区时的信息登记和排摸等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居村委会要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学监测,落实疫情防控发热筛查‘零报告’制度。”曾群说。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