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此后,国内一些地方分别就“禁食”名单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在上海,特色小吃“熏拉丝”(熏蟾蜍)还能不能吃?家庭餐桌和饭店的“常客”牛蛙和甲鱼还能不能吃?这些问题引起了市民关注。
上海绿化市容部门表示,“熏拉丝”的主料是中华大蟾蜍,在上海它们无人工繁殖,完全是野生动物,多年前已被列为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在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据科学观察,蟾蜍对生态环境的贡献要大于青蛙,一夜吃掉的蛞蝓、蝗虫等害虫,比青蛙多好几倍。因此,上海一些郊区食用“熏拉丝”,属于陋习,本来就是违法的。食用、制作、贩卖“熏拉丝”都是违法行为。
不少市民疑惑:熏蟾蜍不能吃,那美味的牛蛙和甲鱼也不能吃了吗?在3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表示,陆生和水生之间的两栖爬行动物,如龟鳖类和蛙类,根据协商,明确由农业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龟鳖,以及蛙类中的牛蛙和美国青蛙,可以养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