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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观 | 隐瞒病情?岳阳医院患者被立案,“依法防控”不是说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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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0-02-15 23:03
摘要:尊法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社会主体的要求。

15日晚,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发布通告,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一名隐瞒病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予以立案。

根据警方通报,李某某隐瞒了被外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和来院前服用过相关药物,导致两次体温检测未见异常。市卫健委也表示,目前岳阳医院已有多名与李某某接触过的医生正在隔离观察。

隐瞒行程或病情,李某某不是第一人。就在前两天,上海金山一名导致55人被隔离的新冠肺炎痊愈患者,同样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放眼全国,类似案件也有不少。

在疫情防控依旧吃劲的当下,李某某等人的行为无疑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公众对此类行为也是深恶痛绝。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现在面对的“敌人”是传播性极强的新冠肺炎病毒,一个人的隐瞒就可能造成大范围传染,而主动隔离是最有效的防治手段之一。看似轻飘飘的一个谎言、一处隐瞒,可能让不知多少人陷入危险之中;尤其是面对给自己治疗的医生依旧选择隐瞒,导致多名医务人员被隔离,在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更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好在,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两高两部”日前发文明确,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依照刑法第330条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2月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地方立法,为依法防控提供了法律支持。

上海公安此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便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案的最好注脚。可以想见,等待这类行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与此同时,对此案的反思,也需要深入下去。“李某某们”为何选择隐瞒行程或病情,目前尚未有相关报道披露,这也是社会公众难以理解之处。

按常理,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万一发病,能让自己也得到及时治疗,应当是件利人利己之事。为何他们不说真话?

事出反常,必有其因。有一部分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所以选择了瞒报。日前,上海在高速道口查获一名藏身后备箱的湖北籍女子,便是觉得自己体温正常,因此不想返沪后被强制隔离14天,尝试蒙混过关。对这类故意行为,依照法律,该罚则罚,不能手软。

也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对政策的不理解,害怕惹上麻烦。比如此前上海全面复工之后,就有不少传言称湖北籍人士会一律劝返,笔者身边便有朋友前来确认真伪。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上海公安很快明确,劝返的是“本市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人员”,流言不攻自破。

还有一部分“李某某”,是因为害怕受到歧视,害怕无家可归,所以选择了隐瞒。他们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近期,鄂牌车下不了高速、租户不能进小区等事件不时出现在媒体报道中。甚至有些湖北户籍人员,即使近期没有返回过湖北,没有去过疫情多发地区,也被某些地方强制劝返。

从结果上来说,不论出于哪种原因,如果说了谎,公众可以对其进行谴责;如果违反了法律,他们将受到惩处。但同时,这也提醒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尤其是依法防控予以高度重视——如果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同样不符合法治精神。

尊法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社会主体的要求。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防控措施必须依法,每一个人也都必须守法,所有人在法治框架下的良性互动,才能导向这场疫情防控“大战”的最终胜利。

李某某们的案例,带来了深刻教训。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牢牢记住“依法防控”,人人尊法守法,共同筑牢防控疫情的大堤。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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