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根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防疫要求,市交通委指导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长三角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一体化货运车辆通行证”(简称“货通证”)。
2月15日起,上海市符合国家和上海市防疫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只需登陆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疫情服务专区,进入“长三角货通证”小程序,填写包括车牌号、货物类型、司机和随车人员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可自动生成电子版“货通证”,也支持下载打印。持证货运车辆在长三角区域内可便捷通行。持证货运从业人员返回上海后,无须再次隔离14天。
市交通委提醒,企业在申请货运车辆通行证时,要切实履行企业防范疫情主体责任,要确保驾驶员和随行乘车人员身体健康,不得使用疑似发烧人员和春节假期后回沪隔离未满14天人员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在申请时填写车号、货物类型、司机和随车人员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同时,持“货通证”的人员应主动支持配合运输地相关管理部门所采取的诸如测温、登记等疫情防范措施。
登陆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疫情服务专区,进入“长三角货通证”小程序,填写包括车牌号、货物类型等关键信息,可自动生成电子版“货通证”,也支持下载打印,目前申领仅限于沪牌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