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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情防控发布 | 与居家观察人员交流提供物品,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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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舒抒 2020-02-10 11:10
摘要:今天上午,上海市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疾控中心举行。

今天上午,上海市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疾控中心举行。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在会上介绍,根据2月9日颁布的《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要求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居家隔离观察者需严格按照每天2次的要求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必须立即转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等。此外,还需做到下述8项举措: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尽量选择家中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多开窗通风;同时,应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相通的房门时,应先开窗通风;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房间活动可以不戴口罩,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应当先戴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门。佩戴新口罩前后和处理用过的口罩后,也应当及时洗手消毒。根据要求,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当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让自己处于下风向;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用品,应当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

有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家庭,应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当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充足的营养,且最好限制在隔离房间进食、饮水。同时,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毒剂对与身体接触过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当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更不可随地吐痰;用过的纸巾、口罩等,应当放进带盖垃圾桶内的专用垃圾袋;

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用过的物品,应及时清洁消毒。

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家庭成员或室友,相关部门提出如下建议要求,包括: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家庭成员或室友也要佩戴口罩;保持自己房间的通风;尽量避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交流或提供物品时,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

同时,应当格外注意手部的卫生,在接触了来自隔离房间的物品后,原则上先消毒再清洗;更要注意不和被观察者共用餐具及其他物品。

栏目主编:唐烨 文字编辑:茅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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