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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书店“复工”后如何做?上海出台行业协会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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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施晨露 2020-02-09 14:03
摘要:优先满足读者对疫情防控知识的需求

上海市书刊发行行业协会今天(2月9日)发出致本市实体书店倡议书,对“复工”后的实体书店运营提出行业建议。

倡议书中提到,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当前疫情防控面对防输入、防扩散的双重压力,面临人员返程、企业复工的双重考验,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各实体书店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视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复工时间。对于近期复工的实体书店,要有序做好复工各项工作,确保在有效防控疫情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读者、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首先,要健全前期工作准备,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书店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工作制度、流程、人员职责,确保书店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日报告”制度,书店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等情况,每日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即时上报。

其次,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全面排查书店员工流向,组织针对所有员工(含服务外包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外出情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摸底调查。加强对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措施和岗位职责,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并要求每位员工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做好员工后勤保障,要求员工固定上、下班路线,有条件的书店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工作。

第三,强化读者健康检查,落实本市《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自觉佩戴口罩的通告》要求,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场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书店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读者进入书店必须佩戴口罩。强化读者安全防控,对未佩戴口罩、有发热和咳嗽症状人员进行劝阻,严禁进入书店并做好登记,劝导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向所在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第四,确保门店环境卫生,每天对书店空间进行全面消毒防护,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

同时,上海市书刊发行行业协会倡导恢复经营的实体书店优先满足读者对疫情防控知识的需求,在书店显著位置集中展示销售有关疫情防控的图书,方便读者选购。做好重点出版物发行工作,做好教材教辅发行工作,确保新学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适当减少在岗员工数量。在疫期结束前,不举办各类读书活动。如确有需要,须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方可举办。

据悉,春节迄今,本市部分处于商业综合体内的品牌连锁书店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保持营业。2月8日,上海开门营业的实体书店包括上海现代书店3家门店、钟书阁3家门店、大众书局2家门店、言几又10家门店、西西弗17家门店及空港文化6家门店等。10日起,部分实体书店将恢复运营。上海图书公司福州路门店、思南书局两家门店暂定缩时营业,上海外文书店、博库书城恢复营业,部分民营书店也将陆续复业。

另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电影局已发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大厅办事服务方式的通告”,实行“不见面、网上办”和现场“预约办,错峰办”的工作模式。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电影局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接入上海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涵盖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公示、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业务、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物印刷)、核发外商投资印刷经营许可证等35项行政审批服务,以及境外出版合同登记,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等3项行政确认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零跑动、网上办”,减少人员跑动和聚集,最大程度降低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对有特殊困难无法网上办理的情形,提供电话预约、现场办理的服务,申请人须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至现场办理。未事先预约确认的,政务大厅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对非紧急的必须至现场办理的业务,倡导申请人延期办理、错峰办理,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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