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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观 | 拒不配合检查,擅自“截留”物资……防控吃劲,岂容越出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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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邬林桦 2020-02-07 06:01
摘要:疫情防控,法律是一道重要的基础性防线。

进小区不登记,辱骂、推搡志愿者,行政拘留;不配合小区防疫检查,还故意用车堵塞大门,行政拘留……这两天,上海警方连续通报多起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月3日晚,上海公安机关发布通告指出,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经重拳出击,对不配合防疫管理的人员严厉打击,筑起防控的“铜墙铁壁”。

种种事例,都让人见到法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威力。除了上海,全国多地还出现隐瞒接触史导致他人感染的案件——山东潍坊一起确诊感染病例,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68名医务工作者与其他49名人员被隔离;福建晋江一起确认病例,从武汉返乡却谎称从菲律宾回来,不仅频繁外出活动,还几次参加宴席,致4000余人隔离……还有一些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案件频频出现。这些已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涉嫌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的迅速处置,在舆论场上亦得到一致“点赞”。

疫情防控,法律是一道重要的基础性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对个体来说,法律划出了一道行为底线,特殊时期,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干,都不是儿戏,是法令。同时对各级行政主体来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控工作,也是疫情防控攻坚战取得胜利的必然前提。

一级响应阶段,防控措施升格,也赋予了政府部门一定的特别权力。但一切权力,仍是在法治框架内运行,依法仍是最重要的准绳。而从目前情况看,一些游离于法治轨道外的行为仍有待纠偏——有的地方以基层自治为由擅自排外,有的地方违法封堵道路,还对正常行驶的市民处以罚款甚至拘留等措施。这些做法,不仅是乱作为,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前,公安部已经三令五申不得采取这种错误措施。不过,有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依然置若罔闻。

而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个别地方政府一纸公文“截胡”别处医疗物资现象,影响就很坏。国家早有明文规定,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由国务院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类似的“截胡”行为,违背情理更违背法理,不仅影响疫情防控大局,对当地日常的法治环境建设和政府形象塑造也是不利的。

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一切日常或特殊的工作,才可能行稳致远。疫情防控自不例外。政府部门要带头依法,公众也要自觉守法,各自管好自己、做好监督,防控才有合力。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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