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运返程潮临近,上海加强了疫情防控的力度。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独家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公租房已经全面纳入属地街道(镇)、居(村)委的疫情防控管理范围,进行租户排查。
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的外来常住人口比较集中,春节前后,租户离沪、返沪和亲友探亲来访的情况比较突出。针对这些现象,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租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合属地街道(镇)、居(村)委全面排查公租房租户离沪、返沪等行踪情况。
针对疫情重点地区的户籍租户排查,将一户不漏、迅速完成。对于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发病病例密切接触史、达到隔离标准的对象,配合属地街道(镇)、居(村)委严格做好隔离。
根据规定,公租房仅限取得准入资格的保障对象自住,严禁转租、转借,严禁擅自增加其他入住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将通知租户全面申报非保障对象入住公租房的情况。对属于违规转租、转借的,立即纠正清退;对保障对象的近亲属等因照料儿童等合理原因入住的,逐户登记,纳入疫情防控管理。
集中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应在门岗处对访客逐一进行登记、 核验身份证件,并尽快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访客进行全覆盖的体温检测。对有发热、感冒、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访客和疫情重点地区户籍的访客应予劝阻;访客不听劝阻、坚持进入公租房小区的,报属地街道(镇)、居(村)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进行处置。
公租房经租服务窗口、小区公共空间、楼道、电梯等场所应加强预防性消毒。与租户近距离接触的岗位人员以及上门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做好防护工作,并加强身体情况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公租房小区配套室内活动场所一律关闭,各类租户公共活动一律停止。人员密集的集体宿舍类单位租赁房项目应着重加强室内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工作,结合国家和本市延长假期、推迟复工等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入住人数,严防交叉感染。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有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无法及时办理续租、退租手续的,暂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不作违规违约处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