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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为何要远离“野味”?发现有人非法养殖、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如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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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2020-01-28 19:56
摘要:食用“野味”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人类。

问:什么是野生动物?

答:根据2018年10月26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有关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

2018年初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大熊猫、虎、穿山甲、熊等420种,列入CITES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有象、非洲狮等超过5600种。至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有46种(类),上海分布的蛙类、蛇类及白头鹎等鸟类都是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

被捕鸟网困住的短耳鸮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内的獐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称“三有”动物。国家林业局于2000年8月颁布的相关“三有”动物名录,包括哺乳动物88种、鸟类707种、爬行动物395种、两栖动物291种,合计1481种,此外还包括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问:为何要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未经批准、未取得相关许可等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期全国范围内对于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管控进一步加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有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问:为何要远离“野味”?

答:首先,食用“野味”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其次,食用“野味”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进食野生动物可能使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传染病源在人类中间传播。许多畜禽和人类的疫病,如艾滋病、禽流感、新城疫、鼠疫、口蹄疫、狂犬病、尼帕病、猴天花病、西尼罗河热、登革热等都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主要宿主和传播媒介就是野生动物。据不完全统计,现已发现的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有200多种。

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农科院联合开展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蛙、蛇等野生动物体内寄生着线虫、吸虫、绦虫、棘头虫等各种寄生虫,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寄生虫是人畜共患寄生虫。近年来,各大媒体报道由于群众生吃蛇胆、吃青蛙等行为而造成的双目失明、脑中风的案例屡见不鲜。

蛇、蛙类体内的寄生虫

另外,野生动物常常被毒饵猎杀并以不卫生的方式运输,食用对健康有害无益。

此前,在上海崇明、南汇等滨海滩涂湿地地区,有犯罪分子通过投撒“呋喃丹”等烈性毒药毒杀野鸭等野生动物,而这些被毒杀的野生动物往往被出售给部分无良黑心小饭店,未经去毒处理,直接加工成“老鸭煲”等野生动物菜肴,出售给各路具有猎奇心理的消费者。

滩涂上的毒药

这些毒药残留在野生动体内,如果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影响食客的生命安全,比如“呋喃丹”,人体摄入过量将导致血压下降、意识不清、风疹、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即使不影响生命安全,也会给食客的肝、胃、肠、肾等器官带来损伤。

第三,食用“野味”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人类。

每一个物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都有独特的作用,人类与野生动物是共生共存的关系。

以鸟类为例,据估计,全世界的鸟类约有一千亿只,遍布在多种多样的环境内,它们在消灭害虫、害兽以及在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稳定性)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蜂鸟,是植物花粉及种子的传播者。比如猫头鹰,其一年平均吃1000只田鼠,相当于保护了约1吨粮食,这些粮食足够喂饱5.47人一整年。

松鸦传播种子

在上海一些郊区,至今仍有食用“熏拉丝”的恶习。上海绿化市容部门强调,“熏拉丝”,又称“癞蛤蟆”,也就是蟾蜍,在上海它们无人工繁殖,完完全全是野生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据科学观察,它们对生态环境的贡献要大于青蛙,一夜吃掉的蛞蝓、蝗虫等害虫,比青蛙多好几倍。

待加工的“熏拉丝”

问:如果发现有人非法养殖、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该如何举报?

答:上海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养殖、经营、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查处,或通过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加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确定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请尽量提供准确的地点,如果有照片或当事人身份线索的也请一并提供。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将依照规定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

栏目主编:张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编辑邮箱:shgcggkj@126.com
文中图片来源:绿色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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