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上海市住建委获悉,上海将延用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有效期延长5年。
日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其中,《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的有效期被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这意味着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将继续沿用原标准。
根据2014年发布的这则《通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第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第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述标准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