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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去年查处“微腐败”问题83个,处分112人——答记者问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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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陈琼珂 2019-01-17 18:03
摘要: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2018年,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上海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昂扬精神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日前,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就上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访了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

 

问: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请问在过去的一年里,上海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监督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共同职责、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我们出台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进行一体化设计,与巡视监督有机联动。研究制定加强对各区监督指导的若干办法,推动形成市、区监督工作合力。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我们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全面完成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2018年,共办理廉政审核回复1090人次。

 

这里有一组数据。2018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90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9.8%;第二种形态占21%;第三种形态占4.5%;第四种形态占4.7%,呈现较为合理的比例分布。

 

 

问: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请问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三不”机制建设作了哪些工作?

 

答: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方法论。在强化不敢腐氛围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密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强化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在扎密扎紧制度笼子方面,我们聚焦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深入查找漏洞和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比如,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关于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又如,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医生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推动责任部门出台制度文件,从强化药品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实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多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医药购销领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在强化思想自觉方面,我们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提升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对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过程中实行理想信念宗旨和政治责任两项内容必谈,进一步增强谈话函询对象的党章意识、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上海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问: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最深。请问上海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整治这方面问题的? 

 

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我们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小微权力”,聚焦“微腐败”,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教育医疗、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借机敛财、优亲厚友等问题。

 

针对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工作。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2018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个,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我们还扎实开展扶贫帮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合作监督,共同加强对对口支援援助资金的监管,形成监督合力。去年共给予党纪政务立案22人,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12人,移送司法2人。

 

此外,我们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题图来源:邵竞 制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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