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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建议|完善我国慈善信托制度,不妨借鉴一下英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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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多 2018-12-26 10:58
摘要:为了促进我国地方慈善事业立法,应借鉴英国成功实践,突出社会公信力目标建设,围绕公益性、合法性、有效性、责任性等目标,健全制度、明晰规则、完善程序、落实政策、动员社会、良法善治,推动地方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12月19日,“慈善法律制度借鉴与研究暨慈善法实施两周年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主办,2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探讨。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徐家良认为,2016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了慈善信托相关制度,慈善信托是一件新鲜事物,还需要学习与借鉴国外慈善信托的经验,特别是英国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学习:一是把慈善信托作为一个慈善组织,可以在税收政策这方面得到优惠,对信托公司有吸引力。二是慈善组织,不仅仅是非营利组织,还包括营利组织,只要符合非营利和慈善目的,都可以认定为慈善组织,范围较宽,有利于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三是行动指引的发布。一般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和笼统,对慈善组织操作性较弱,因此,英国慈善委员会通过发布指引方式对原则性和笼统的规定作了具体的说明,这对民政部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操作措施 启发价值。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原主任高传捷认为,目前地方慈善事业立法工作需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遵循上位法立法精神、尽快完成立法工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发展;二是对现有法律原则性规定如何落实;三是对上位法没有涉及或较少涉及的执行性、程序性事项如何规范;四是如何减少地方立法的机会成本、协调成本等问题。为此,他建议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促进我国慈善制度的完善。英国慈善事业立法由来已久,400多年中历经坎坷、方才逐步完善。为了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立法,应借鉴英国成功实践,突出社会公信力目标建设,围绕公益性、合法性、有效性、责任性等目标,健全制度、明晰规则、完善程序、落实政策、动员社会、良法善治,推动地方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林少伟副教授认为中国现行慈善法原则性规定较多,具体实施细则较少,可操作性不强。对此的化解方法是借鉴法律规范的三个属性,即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和默认性规范,应当更多的采取默认性规则,以适应慈善发展的需要。同时,林少伟副教授提出地方立法不宜采取过多强制性规范,应尽量以指引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的形式进行约束。所谓“减法”,就是减去一些没必要的束缚,以更好的提供“精准”的服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吕鑫主任梳理了英国慈善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并提出了自己对英国慈善法律制度的认知。慈善法区分了法律中的慈善和法律以外的慈善,法律中的慈善需要经过资格认定,其中包括了慈善目的、公益原则与禁止规则三个层次的标准。其中,在慈善目的中强调了慈善主体的行为意图,即以慈善为导向。在公益原则中,可以区分为“公共性”和“有益性”要求:公共性,即受益群体是全体或部分公民,不是特定个人;有益性,即与慈善目的相关,开展的利益具有客观性,利益大于损害的慈善活动。在禁止规则中,指明了慈善活动需要遵循非政策规则、非营利性规则、非政治性规则和非政府性规则。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李德健副主任认为,在英国没有统一的慈善事业监管者,这里所说的“英国慈善委员会”,实际上是指英格兰与威尔士地区慈善委员会。慈善委员会在性质上是独立于其他政府部委的监管者,具有行政权、部分司法权以及实质意义上的部分立法权。就指引本身而言,很好地区分了法律强制规定、政府监管要求以及委员会的建议做法,并未一刀切地限制慈善组织与活动。这些指引围绕慈善认定,慈善组织成立、消灭、内部治理,慈善组织外部活动,慈善监管与政府促进措施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对引导慈善事业合理发展颇有助益。

 

聊城大学慈善法研究所副主任李永军副教授结合聊城慈善案件,提出如何界定慈善募捐行为以及慈善组织在制定募捐计划时应考虑到的风险。慈善组织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守慈善募捐伦理,坚持信息公开。对于无公募资格的合作方,慈善组织须进行尽职调查,保护慈善组织信誉。要强化筹款监管机构的职责意识,通过指导性文件为慈善组织规范募捐提供指引,并及时调查违法或不规范慈善募捐行为,让违法违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苑莉莉认为英国慈善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对化解我国慈善信托运作困境有三个方面的启示:一是自律机制的形成。从法律颁布到有效执行的中间关节就是这些可操作性的“指引”,有助于慈善参与主体按照“指引”内化为一种主动遵循的共性规则,降低了管理成本。二是慈善信托扶贫济困功能的演化。英国历年不同版本的慈善法,扶贫济困基本居于首位,当国内贫困问题缓解之后,就有大量慈善信托致力于世界贫困问题的化解,主要表现在慈善信托海外运作地的全球化特质,在世界范围内打造“慈善名片”。三是慈善信托的运作动力问题,英国受托人多是免费从事慈善信托的运作,依然有生生不息的动力,足见信托制度对于个人自我实现价值的保障,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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