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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这个全新表述,是个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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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吴海红 2018-12-15 11:07
摘要:反腐败斗争从“夺取压倒性胜利”到“取得压倒性胜利”,一词之差,说明什么

12月1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2019年经济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其中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首次作出了新的重大判断,即:“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党的十九大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判断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并提出“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从 “夺取压倒性胜利”到 “取得压倒性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反腐败领导力。

 

突显了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

 

世界上一些反腐败取得成功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证明,反腐败能否成功首先体现为执政者是否有坚定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毅力,这也是反腐败领导力的首要条件。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首先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政治决心的体现。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现象,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的高度,直面腐败,提出“宁愿得罪千百人,不能辜负十三亿”,下定决心来一场“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

 

几年来,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重点查处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互相交织等问题,有力削弱了腐败存量,遏制了腐败增量。十八届中纪委向十九大提交的工作报告显示,从十八大到十九大的五年,处分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 其中2013年处分18.2万; 2014年处分22.3万; 2015年处分33.6万; 2016年处分41.5万;2017年处分52.7万。力度一年比一年大。而十七大到十八大的五年,一共处分668000,年均13万多。

 

正是这种雷霆万钧的力度,反腐败的斗争成效逐步显现出来。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表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

 

步入十九大以后,中央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就拍”。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信息显示, 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情况:立案46.4万件, 处分40.6万人。 表明党中央坚定政治决心不动摇。

 

体现了反腐败机制构建愈加健全

 

反腐败领导力的核心是能否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到性胜利,说明我们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的各项事业都建立在党的坚强领导基础之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到性胜利同样离不开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十九大之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纪检和监察合署办公,整合了反腐败力量,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形成“四个全覆盖”,破解自我监督的国际性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需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有效路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了纪律监督全覆盖、监察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全覆盖、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纪律监督全覆盖,体现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于防止“好干部”成为“阶下囚”起到及时阻拦的作用。监察全覆盖,将所有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是党内监督的进一步延伸,是防止公权力异化的重要法律保障。派驻监督全覆盖,重在解决同体监督难题,发挥派的威力和驻的优势,发挥好“探头”作用。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是党内监督中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既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倒逼责任担当,又主动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四个全覆盖”相辅相成,构成了一张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一系列措施的推进,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8年《反腐倡廉蓝皮书》统计,90.2%的城乡居民认为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措施“非常管用”和“比较管用”。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也在大幅度提升,2012年为75%,到2017年上升为93.9%。这表明,反腐败取得压倒性的胜利,也是在争取民心上的压倒性胜利。

 

表明反腐败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制度反腐败是国际公认的反腐败的根本举措,也是反腐败领导力的重要体现。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和国家反腐败腐败不断完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和修订的多达90多部。其中比较核心的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这些制度法规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构成了管党治党严密的制度笼子。同时,还推动了宪法修改,在此基础上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成为国家第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律,其中广受争议的“双规”被“留置”代替,进一步推进了反腐败的法治化进程。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缺席审判,为中国的国际追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发展完善,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反腐败领导力的有力证明,我们有信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反腐败斗争最终一定能取得更大胜利。当然,正如这次政治局会议指出的,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斗争还远没有大功告成,仍然需要保持政治定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恒心,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不敢腐、不能腐的基础上,最终实现不想腐。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

主编:王多

栏目主编:王多 文字编辑:王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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