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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替”——四十年前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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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胡伟祖 2018-11-15 07:05
摘要:最终,拿工资的姐姐硬是把回上海工作的机会让给了拿工分的妹妹,演绎了一场姐妹情深。

老友聚会上,几位老知青不知怎么突然聊起了当年“顶替”父母参加工作的过往。我虽没有此种经历,但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中当年亲历者不少,我在单位也看到过短短两三个月里一批老职工匆匆离岗退休、一批老大不小的年轻人顶岗上班的情形,对当年热热闹闹的“顶替”风潮记忆犹新。

 

四十年前,“顶替”,曾是上海居民中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所谓“顶替”,就是指父母退休、退职后,由其子女顶替岗位、进入父母原工作单位就业上班。这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项劳动就业制度,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真正大规模实施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当时“文革”已结束,各个领域都在进行拨乱反正,下乡知青期盼着回城工作,应届中学毕业生和历届待业青年都等着分配工作,就业形势非常严峻。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干部、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两个《办法》一传达,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因为这个时候,很多家庭都有子女因为“上山下乡”在农村务农,但返城途径还比较狭窄,虽然也有“上调”(推荐选拔调入工矿企业)、上学(推荐选送工农兵上大学和后来的高考上大学)、参军等机会,但毕竟受惠者有限。一些享受病退(身患疾病退回原籍)、困退(家庭有困难需要有人照顾退回城市)政策的回沪知青也在等待安排工作,家里有“社会青年”(因各种原因未上山下乡和安排工作的青年)、待业青年(76届、77届中学毕业生)的,也都为孩子没有工作而苦恼。有了“顶替”政策,等于开辟了一条进入工作岗位的捷径,对有父母还在上班并即将到龄退休的下乡知青、待业青年们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据原闸北区档案馆有关资料记载:

 

1978年8月9日,闸北区有关部门对一九七八届中学毕业生分配工作进行了分析统计,全区47所中学,当年共有毕业生18982人,除去农村户口和外省市借读214人外,实为18768人,加上七六届、七七届遗留的1500人,共有20268人需要分配……

 

1978年12月8日,闸北区上山下乡办公室对全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情况的调查统计显示,全区在外地农场和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尚有26066人。在插队落户的14900知青中,未婚者人中可顶替父母工作的有3062人,已婚者中可顶替父母工作的有2043人;在外地农场的11166人中,未婚者中可顶替父母工作的有1016人,已婚者中可顶替父母工作的有2043人。到11月底,当年共批准知青病退回沪4600人,已收申请材料尚未批准的7372人。

 

“顶替”工作具体实施后,上海的企事业单位就“闹猛”了,符合条件的老职工纷纷提交退休申请报告,有子女在外地农村者的需求则更为迫切。有条件“顶替”的知青欢欣鼓舞,抓紧办理有关手续,高高兴兴回沪工作。

 

我的堂姐是六九届初中毕业生,分配时正逢上山下乡“一片红”,到江西农村插队落户也有好些年了。“顶替”政策一出台,在《解放日报》工作的伯父本来就年龄过线,立即办了退休手续,让堂姐顺利地进入了报社工作。

 

妹妹当时在市郊星火农场务农,“顶替”政策出台时,父母尚未到退休年龄。一年多以后,母亲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时,妹妹却不想“顶替”,因为母亲的单位是“生产组”性质,福利待遇较差,便就此放弃了一个“顶替”名额。这以后,为了让妹妹早点回上海,父亲办了提前退休手续,最终让妹妹“顶替”进了“大全民”的纺织厂工作……

 

 

朋友阿凯搭上了上山下乡末班车,去了上海市郊的五四农场。在那里干了一年,因表现好已经离开大田班,当上了电工和拖拉机手。“顶替”政策出台后,家人要他“顶替”母亲的工作岗位回上海,他却嫌母亲是集体所有制单位,不太愿意。那天,在上海一家企业当经理的父亲突然来到农场连队找到他,说已为他办好“顶替”手续,让他赶快回寝室整理行装,卡车在连部等着。就这样硬是把他“押”回了上海。

 

当然,不是所有家庭都有着顺风顺水的“顶替”故事。有些家庭下乡子女多,而可“顶替”的位置少,这个时候就要看这个家庭的家风,也考验着兄弟姐妹的亲情——

 

同学阿三,两个姐姐一个在黑龙江军垦农场,一个在安徽插队。因为母亲没有工作,只有父亲一个岗位可以用来“顶替”,给谁呢?姐妹俩虽都很想回来,却互谦互让。最终,拿工资的姐姐硬是把回上海工作的机会让给了拿工分的妹妹,演绎了一场姐妹情深。

 

邻居小龙,在市郊农场务农,哥哥在江苏农村投亲插队。因父亲早逝,也只有母亲一个岗位可以“顶替”。家人都主张让他哥哥顶替,让他在农场等上调。小龙却在农场写了一封信给哥哥,诉说了农场工作的艰辛,请求哥哥把机会让给他。哥哥虽然也很想回上海,但想想手足之情,毅然答应了弟弟的请求……

 

也有些“曲线”顶替的故事,过程复杂。

 

邻居阿强,读书时学习成绩就好,初中毕业去了黑龙江农村插队。1977年恢复高考时,他考进当地一所师范学院,跳出了“农门”。“顶替”政策一出台,家人立即写信要他退学回沪接手父亲的工作。阿强虽然很想继续读书,但思念亲人想回上海的愿望更强烈。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办了退学手续,回到生产队恢复知青身份后,再申请办理“顶替”手续,把户口迁回了离别十年的上海——根据当时规定,只有还在农村的知青才能享受顶替政策,已经离开农村上大学、或者已经上调到当地工矿企业的知青是不能享受这一待遇的。为此,不少已经上学、上调的知青,又想办法退学辞职返回农村,再办手续“曲线”顶替回城。

 

同事阿旺在农村插队几年后,与土生土长的当地姑娘结婚并有了孩子。“顶替”政策出台后,他与妻子协商办理了“假离婚”,对外恢复单身身份后“顶替”回沪工作不久,再回去办复婚手续。当时规定,与当地青年成婚的知青不能享受“顶替”待遇。为此,当时已婚知青无奈办假离婚手续的不少,不过,后来弄假成真,留下“孽债”的故事也常有所闻。

 

1979年4月,闸北区劳动局给区委的一份报告中写到:遵照国务院104号文件精神和两个《办法》的具体规定,从去年12月起至今年3月底,区属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及招收子女顶替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区区属单位共有职工93593人,其中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14581人,占职工总数的15.5%。有子女顶替的9889人,占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职工总数的67.8%。经本人申请,已审批退休退职职工11911人,招收符合条件的子女顶替工作的7514人……

 

父母退休,子女“顶替”——这种劳动就业制度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解决大批返城知青和社会待业青年的工作问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子承父业”的就业制度,在一般情况下,从根本上说是有违社会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的。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四项规定,决定从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并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废止了父母退休子女“顶替”的制度。从此,子女“顶替”父母工作的社会现象逐渐消失。“顶替”,当年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渐渐淡出了社会语境……

栏目主编:伍斌 文字编辑:伍斌 图片编辑:苏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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