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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公用品为何远超需求?松江巡察人员顺藤摸瓜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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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若水 2018-10-26 16:35
摘要:对巡察发现问题做到小过即问、动辄则咎,在执纪问责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今年7月份,松江区委巡察组在某单位进驻巡察时,发现其下属部门采购了大量的办公用品,采购量远超过办公实际需求,消耗账目和库存账目也很混乱,这个问题引起了巡察人员的警觉。

 

巡察办立即将这个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调查核处,很快锁定了违法套取财政资金的证据。

 

像这样的问题线索,松江区委巡察办坚持一经发现、及时移交、坚决查处。

 

自2017年以来,松江区委巡察组共向区纪委移交了79个问题线索,使政治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

 

为了推进巡察工作与执纪审查的高效对接,从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开始,松江区委巡察办即建立了问题线索分析定性、登记移交、快查快办的规范流程,并逐步建立了问题线索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每月固定通报机制、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列席巡察汇报机制等。这些有效的联动会商、协作互通机制大大缩短了问题线索的办理时间,提升了移送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

 

随着巡察工作的深入推进,巡察办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好人主义”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对无法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的轻微违纪问题,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购程序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往往存在问责偏轻、偏软的情况,常常以工作约谈、廉政提醒代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

 

“凡是写入巡察报告中的问题都要不折不扣地销号整改,原则上也要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在谈到如何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时,松江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戚玉箐特别强调要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精准处置,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务必使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松江区委巡察办将发现的问题分为三类:问题线索类、一般关注类和即知即改类。

 

问题线索类主要指对照党纪政纪判断其性质可能涉嫌违纪违法,符合执纪监督问责第二、第三种形态的,将此类问题“一事一表”移送区纪委进一步调查核实。

 

一般关注类指通过巡察基本确定属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符合执纪监督问责第一种形态类型的,此类问题同样“一事一表”移送区纪委,由区纪委确定问责方式分送处理。

 

即知即改类主要指被巡察党组织可以做到立行立改的,此类问题在进驻巡察期间就可以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自行规范处置。

 

自开展巡察问题分类处置工作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9个,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次。巡察移交一般关注类问题212个,相关责任人悉数给予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等党纪和组织处理。开展问题分类处置办法,对巡察发现问题做到小过即问、动辄则咎,既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也体现了纪律的刚性,在执纪问责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栏目主编:陈琼珂 文字编辑:陈琼珂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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