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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未满18岁被拐少女反把人贩子给卖了!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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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半月谈 2018-09-23 12:02
摘要: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一名未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女生

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

这真是闻所未闻

 

只用了一招

反而将人贩子给卖了

法院一审判刑期3年

二审判免于刑事处罚

此条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故事中的女生刘慧

因为回家的路上钱包被偷了

遇上了“热心帮忙”的刘梅要帮她买车票

半路上,刘梅找借口说要先回自己家

刘慧这才发现,原来刘梅正和别人商量

要以4000元的价格把自己卖了

刘慧装作自己不知情,趁机告诉刘梅

自己有三个好姐妹,想要一起工作

刘梅心想自己又能多赚三个人的钱

就坐车跟刘慧一起去了她家的镇上

到了镇上,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

让刘慧去找同学

刘慧离开后决定报复

以500元把刘梅卖给一个一只眼的男子

她告诉刘梅自己的朋友非常愿意同行

但需要她和朋友的父母做下沟通

以为做成生意的刘梅不知被骗欣然前往

看到男子把刘梅领进家门后

刘慧逃回了自己家

父母和她随后报警

这才发现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

 

因为拐卖妇女,一审刘慧被判3年

刘慧父母不服提起二审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

不再判刑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独眼龙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两年。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

 

一位法官解释说,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了三年,已经是从轻了。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

 

开庭时,律师列出三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网友热评:  

@Whiteasy:人不贩我我不贩人,人若贩我,我必贩人

 

@我买两根黄瓜:贩中贩之绝地反击

 

@浮力_酱:读书还是很有用的

 

@颜宴:机智版的正当防卫,法院改判没毛病

 

@李东平:聪明灵活的头脑,沉着冷静的心理

 

@妞妞的粑粑:神操作

 

@心流:以前看过,一直以为是段子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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