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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竟有困境儿童4000人!遗弃子女的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监护孩子的居委会找谁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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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18-09-19 17:45
摘要:上海检察机关已经多次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申请剥夺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但是,检察机关支持孩子的新监护人起诉追讨抚养费,尚无司法实践。

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是指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包括被父母遗弃、被监护人放任不管、被不法侵害的儿童。针对这类困境儿童的保护,各部门在长期工作中初步形成了一套工作流程,例如由民政部门提出撤销困境儿童父母的监护权,检察机关对其父母的遗弃罪提起公诉,并支持开展撤销监护资格起诉工作。

 

但是,法院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权后,父母是否还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谁又负责追索抚养费?日前,检察系统、市妇联、民政系统、普陀区人民法院、普陀区团区委有关领导和医疗系统代表、律师代表以及法学专家共聚一堂,召开“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撤销监护权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研讨会”。以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为契机,与会人员围绕监护困境未成年人抚养费的追索、抚养权利义务主体和内容、后续抚养安置及未成年人抚养社会支持体系等问题展开探讨。

 

狠心母亲遗弃残疾男婴,被剥夺监护权并判刑

 

2015年3月31日,彬彬(化名)出生次日,即因病从产科医院进入儿童医院医治。得知病情严重,可能遗留残疾,父母便要求放弃治疗。在医院通知可以出院后,彬彬父母玩起了失踪,频频更换手机号码。

 

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赴医院多次走访,了解收集被遗弃儿童的情况,于2017年6月向普陀区公安机关移送遗弃犯罪案件线索3件,公安均予以立案侦查。同年8月,彬彬的母亲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发现,彬彬的父母都是瘾君子,其父已于去年死亡,陈某在怀孕期间依然吸毒。即使明知有可能触犯刑法,陈某依然不愿抚养残疾的彬彬,而是希望民政部门接管。2017年10月26日,陈某因遗弃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后,普陀区检察院协调将彬彬送往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进行临时看护并接受康复训练,同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建议中心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依法申请撤销陈某的监护人资格。2018年6月,孩子的母亲陈某明确表示放弃彬彬的抚养权,而年仅3岁的彬彬,还没有名字,未申报户籍,有脑瘫症状,不会说话,无法自我维护合法权益,也没有其他亲属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撤销监护权之后,孩子该由谁来监护?

 

就彬彬的后续抚养问题,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向陈某及其多名家属征询抚养意愿,在没有亲属愿意承担抚养和监护责任的情况下,多次走访陈某户籍地街道、居委会,协调民政部门多方共同会商彬彬的抚养问题,最终落实了由某居民委员会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由福利院安置抚养该子。在法院对看护中心提出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请求依法立案的同时,普陀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该中心的诉讼请求。

 

2018年6月26日,由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提起的申请撤销陈某监护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撤销陈某为彬彬监护人的资格,同时指定第三人某居委会为彬彬的监护人。该案也是本市把困境儿童监护权判给属地居委会的第一案。

 

如何向狠心父母追索抚养费?

 

近年来,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主任凌伟表示,根据摸排结果,目前上海市可能有困境儿童4000人,涉及到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的估计有1000人,“彬彬已经是我们中心向法院起诉的第4起案子了。”

 

在凌伟看来,从儿童健康成长角度考虑,不应把儿童强行剥离出原来的成长环境。因此交由居委会照顾,是目前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案。“但实践中,居委干部也有很多困惑,比如说,困境儿童应该安置在什么样的场所?大家都要工作,谁来照料他们?今后的生活费、学费从哪里来?”

 

“我们国家对困境儿童的救助保障制度日渐完善,上海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很多先行先试的经验和做法。”普陀检察院副检察长顾晓军建议,可以进一步探索在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儿童权益代理人的主体身份,提起撤销监护权、追索抚养费等相关民事诉讼,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照管和保护。

 

她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应当继续负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和因监护侵害行为产生的各项费用。”该法条为追索生父母抚养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民政部门提起诉讼追偿近亲属扶养费意义重大。“剥夺监护权只是剥夺了这些不合格父母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依旧存在。”市妇联副主席、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黄绮说,仅仅只是剥夺监护权,对这些父母起不到多少惩戒作用,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想养这个孩子,“既然法律规定父母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用,那孩子的新监护人就可以去起诉,一方面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另一方面也减轻政府部门的负担,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上海检察机关已经多次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申请剥夺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但是,检察机关支持孩子的新监护人起诉追讨抚养费,尚无司法实践。顾晓军表示,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明确规定,使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角色处于尴尬之中。针对这一问题,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有益实践,以推动检察机关在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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