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拟适当推迟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4日将审议相关决定草案 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昨在京召开,研究有关事项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杨维汉/陈菲 日期:2020-02-18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 陈菲)记者17日从在京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委员长会议提出这一议程有何考虑?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下转◆6版(上接第1版)按照这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

近期以来,湖北省武汉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取得积极成效。

当前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处于关键时期,必须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其中很多代表包括代表中三分之一的省市级和各方面的主要领导干部都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正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为了确保聚精会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委员长会议经认真评估,认为有必要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确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因此,推迟召开会议,也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基于上述考虑,常委会工作机构拟订了关于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17日召开的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在北京举行,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为积极修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17日在京召开,研究了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对此,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同志回应表示,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全国政协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下转◆6版(上接第1版)审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2020年2月28日至29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作准备。按照这一决定,全国政协成立大会秘书处,为大会召开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连续召开三次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党中央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战,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绝不能掉以轻心。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正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特别是医卫界政协委员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委员们也积极为疫情防控建言资政,做好凝聚共识的各项工作。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推迟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和第十次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符合相关规定。政协章程规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的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鉴于之前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已就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和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提出建议,因此,推迟召开会议,也需要由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后提出建议。

全国“两会”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内外高度关注,开好今年“两会”尤其重要。推迟后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将努力创造氛围,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防控疫情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形成同心同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