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荣誉怎样评选如何颁出

解码现行宪法施行以来首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

来源:新华社 作者:陈菲/白阳 日期:2019-09-18
■新华社记者 陈菲 白阳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荣誉。颁授为什么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此次评选经过了哪些程序?将授予哪些种类名称?记者带你一一解码。

颁授依宪法规定循法定程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还规定,国家一般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

此外,对于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施行后(即2016年1月1日之后)去世的,可以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建议人选获广泛高度认可

据了解,2019年1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提名评选工作作出整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项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开展,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提名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后,各地区各部门报送提名人选,由相关单位承担归口评审任务。在充分参考归口评审单位排序意见基础上,经全面比选、综合平衡,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决定正式开展考察工作。8月上中旬,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8月23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8月27日至9月2日,进行全国公示,建议人选得到全社会广泛和高度认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说,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高标准,坚持功绩导向,以实际贡献为最重要衡量标准,坚持立场坚定、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基本要求,反复比选、好中选优,确保建议人选经得起人民考验、时间考验。

此次颁授活动具有创制性

“此次开展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活动,将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具有创制性,是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荣誉制度的重要实践,对于切实彰显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沈春耀表示,开展颁授活动,隆重表彰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就是通过肯定他们的历史功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给予他们国家最高荣誉,彰显其政治声誉和崇高地位,向全社会发出关心英雄、珍爱英雄、尊重英雄的强烈信号。

他还指出,授予功勋模范人物勋章荣誉,大力宣扬他们的丰功伟绩,更重要的是通过树起标杆、立起旗帜,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更好地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据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