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遭电信诈骗身亡案”轰动一时,主犯被判无期体现重典治乱

时评 2017-07-20 15:25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章友德
重判无期徒刑,体现了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电信诈骗需要重典治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信息时代中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相关的工作不能止步。

昨天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玉玉遭电信诈骗身亡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对被告人陈文辉执行无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其他被告人郑金锋15年、黄进春12年、熊超8年、陈宝生7年、郑贤聪6年、陈福地3年,并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从去年徐玉玉遭到电信诈骗而离世,至今日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轰动一时的“徐玉玉案”可谓告一段落。重判无期徒刑,也体现了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电信诈骗需要重典治乱。然而,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信息时代中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相关的工作却不能止步。

 

2016年,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英语专业录取。2016年8月21日,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就接到诈骗电话,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了徐玉玉全部学费9900元。最终,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如果没有遭遇电信诈骗,徐玉玉应该就会像其他那些成绩优异、对社会充满信心的年轻学子一样,步入大学校园接受知识教育。然而,不幸的是,电信诈骗的步伐,来得比她迈进大学校园的步伐还快。当然,被骗的也许还有很多学生,但是徐玉玉的代价却尤其惨重。从这起事件中,我们既要看到骗子喜欢把魔爪伸向涉世不深的学生,也应该看到广大考生的身份信息被泄露的严重性。如果没有个人信息泄露,骗子就很难那么精准地对徐玉玉“定点行骗”。尤其是在当下这个信息时代中,公众的信息安全关乎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学生群体中越来越普及移动网络和移动通讯设备之后,如何保障他们的信息安全日益成为突出问题。

 

学校应该加强信息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网络安全教育需要学校的重视和行动。加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可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将网络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促进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针对中小学生的实际情况,也可以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安全科普读物,或者围绕网络安全技能和知识来开展比赛。

 

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孩子的信息安全教育,强化孩子平时接触网络时候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技巧培养。按理来说,对家长而言,没有什么比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更重要,也没有谁比家长更加重视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但实际上,很多家长在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方面都是缺位的。许多孩子在高考之前,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都由家长一手包办。这样,当孩子高考之后要离开父母,特别是在脱离高中高度管制的环境,可以自由自在上网的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而被骗子乘虚而入。

 

监管部门也要创新信息安全体制,实现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做好网络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平台,向社会大力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培育网络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的法治保障。在网络信息时代,这是法治社会重要的工作任务。在这方面,不仅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个人信息内容安全,还要对相关违法案件依法处理,以形成法律的权威,维护公共安全。

 

在未来,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对网络公共安全建设也将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因此,以发展来推动信息安全建设,就要通过学校、家长和监管部门三者的相互配合和行动,切实解决信息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全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信息安全保护体制。

 

题图为2017年7月19日,山东临沂,没有进入审判庭的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选择在庭外等候。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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