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为何迟迟未报?立项流程管理在改革

教育在线 2016-11-11 20:19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徐瑞哲
今后评审专项,完全没有必要四处打听评审专家的名单;但新的视频答辩评审方式,又使项目申请人与评审专家不见面。

年底渐近,医药圈内人士密切关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重大新药创制项目;然而,这一连续实施两个“五年”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今年至今却未见正式批量申报,甚至相关《指南》也没有如往年般先行发布。原因何在?

 

11日,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举行的2016中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峰会上,面对高校、医院、行业协会、企业等同行同道,国家卫计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解释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正在“走程序”,与之密切相关的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框架已定,但立项流程管理方面处于改革之中,与以往相比面临不少新变化、新导向。

 

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性纲要下,全国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会议近期在京召开,连着出台两项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将科技创新放在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核心位置;而之前,科技创新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地位通常只是“支撑”。

 

对比“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过去5年重点实施的内容和目标分别是:针对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培育发展医药产业的需要,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制30个创新药物,改造200个左右药物大品种,完善新药创制与中药现代化技术平台,建设一批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增强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而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获悉,“十三五”重大专项基本成形的预期标志性成果,则是:产出一批重大品种,包括研制30个重大创新品种、研制20至30个临床重大急需品种;促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形成3到5家产值超过500亿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完善国家药物自主创新体系,使创新能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显然,其2020年具体目标更大更高。

 

因此,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青表示,政策层面正在考量“十三五”收口交账问题,确认重大专项是否“真正重大”,聚焦在真的亮点上。据透露,为此我国正在实施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先期试点的4项之中,两项直接与医药相关,其一便是“重大新药创制”,另一项是“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如何立项、立什么项,是确保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成功实施的关键。因此,主管部门在立项流程中采用了新的做法,严格程序、公开信息、全程留痕、可追责任。比如,项目申报前就要注意“自我查重”,任何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如重复,项目在形式审查中就不予通过;同时,改革评审专家组建方式,在统一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而且经确定的评审专家名单会提前3天左右公示。李青说,今后评审专项,完全没有必要四处打听评审专家的名单;但新的视频答辩评审方式,又使项目申请人与评审专家不见面。

 

至于项目研究的方向,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处长张勘表示,我国正在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建设与能力提升,国内丰富的临床研究资源呼唤着高水平的临床科研成果诞生。然而,在张勘他们的研究中,我国临床研究现状不容乐观,在临床试验数据库中可溯源、可查验的临床多中心试验量方面,全球达16万项,其中美国7万余项、欧洲4万余项,中国大陆不到5000项,仅仅是美欧的零头,因此国内临床指南仍基本依赖“进口”试验数据和结论。

 

李青也表示,应当调动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特别是临床一线专家参与重大创新,“临床医生不是都把论文发在SCI上,而是要把论文写在病床边,写在为患者治病的过程中”。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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