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大气十条”的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历第5个年头,2017年底将至,其中的近期目标“结账”情况如何?今天(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在沪透露,经工程院等研究评估,《大气十条》“经过5年努力”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不过,计划提出“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后续阶段目标,并不是立竿见影,也还有一个“三步走”的中长期过程。
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依次达标
为加快解决我国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改善空气质量,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提出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其中更是明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从2012年至今,可以见到图中的绿色面积正逐年扩大,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收效显著。”郝吉明以多色区的对比图揭示大气环境变化。这位清华院士与其他多位曾获何梁何利基金的两院院士,当天在华东理工大学举行的“香港回归20周年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上,探讨着科技创新支撑绿色发展。他表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阶段性“绿色指标”不尽相同。“十三五”开始,计划用3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推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依次达标,形成一个梯度,直至都实现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的“国家承诺”。
具体说来,京津冀可用5年时间,从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米74微克的现状,减至长三角的现状,即每立方米52微克;而长三角也用5年时间,从52微克这个现状,减至珠三角现有的39微克水平;同样,珠三角也可用5年时间,从39微克的水平减至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他乐观表示,截至今年,上海达标形势不错。
2050:从35到25,再降至10微克
然而,这还不是“最终目标”,从2035年左右到2050年左右,还有一大步需要跨越。郝吉明院士认为,2050年全国大气环境保护总的战略性目标,应当通过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度降低环境空气中的各种污染物浓度,城市和重点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这个标准,应当基本实现世界卫生组织(WHO)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指导值,满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要求。”这个值,在他看来,应当从35微克降至25微克,再降至10微克。
其实,“大气十条”中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有6个要素,包括PM2.5、PM10、O3(臭氧)、NO2、SO2和CO。而郝吉明同时结合色图分析指出,2013年以来PM这样的细颗粒物确实明显下降,但O3(臭氧)污染程度则呈现一定升势,因此“我们如今还面临‘两线作战’”。在污染源方面,除了惯常关注的地面交通尾气排放污染,目前人们对清洁港口、清洁机场建设和发展还缺乏足够重视。
值得注意的还有水污染,而且也有“水十条”。随着水环境问题加剧和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作为防治工作行动指南,到2020年必须实现的“硬任务”不下6项,包括城市黑臭水小于10%。
环境工程专家、火箭军后勤科学技术研究所侯立安院士在华理特别关注饮用水的“绿色”,指出饮用水安全仍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包括水资源约束趋紧、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水生态功能退化、非常规污染物威胁加大等。他同期透露,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从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应急水源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