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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不能再拆!透露出怎样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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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柳森 2017-10-14 13:49
摘要:这是历史文化街区,那么就留下来。但内部结构坏了就坏了,房子塌了就塌了,也不做修缮,也不改进基础设施,听之任之。直到老百姓怨声载道,等一有机会,就来一个突变式发展。

 

上月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批复。

批复指出,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强老城和“三山五园”整体保护,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


北京老城不能再拆了!这不仅令关心北京老城命运的人奔走相告。


“不能再拆”到底是怎样一个信号?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或者说城市保护,意味着怎样的风向?

 

解放日报·上观记者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邵甬教授,做深度解读。

 

不能光有“漂亮的帽子”


解放日报·上观:这一次的“不能再拆”得到很多人的看好与点赞,这里头也包括您。能为我们解读一下这个“不能再拆”的信号意义吗?


邵甬: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这在我们从事遗产保护的人看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示。而当我看到这条新闻,感受更强,因为它的表达非常明确、直白,这是不曾有过的。


这让我接收到两个信号。

 

第一,“不能再拆”不仅在专家层面,也已在高层、社会各界达成高度共识。于是,这一点在这一次的《规划》和批复中,都得到系统的体现与回应。

 

第二,使用“不能再拆”这样的语句,说明这件事本身遇到的障碍还是蛮大的,于是,必须用严肃直白的语气表达出来。



解放日报·上观:您在转发这条新闻时乐观地表示,“终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了”。怎么理解您说的“下一阶段”?


邵甬:从我们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来讲,最开始起步于建筑保护。这在清末民初就已经有了;此后,在创办于1930年的中国营造学社的研究基础上形成了文物保护制度。但城市保护的概念,要到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有。


当时的背景是,改革开放后,很多城市进入快速大发展阶段。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很多有特色、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被大量拆除。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在一些老先生的提议下,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制度被提出并确立了下来。1982年我国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公布,意味着我国城市遗产保护制度初步建立。


从1982年到整个90年代,虽然后来有过“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样对受保护对象范围予以扩容的概念,但在这整个阶段,理念宣导和意识增强是主要内容,具体到名城内、保护区内到底保护什么,并没很明确的界定。因为没有明确的界定,没有包括规划、管理、监督、预警、财政在内的非常具体且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使“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更像是一顶顶“漂亮的帽子”。而原定的旧城改造节奏还在那里,如火如荼。


在这些如火如荼的同时,大批历史城区、历史街道消失了,代之以千城一面的格局。这基本上就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常态。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以拆为先,然后才是少量地留。从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至今,则是第二阶段。


相持不下的胶着



解放日报·上观:您说的“第二阶段”已有15年的时间跨度。这个阶段的困惑,正是下一阶段需要攻坚克难的主要任务。


邵甬:没错。在这个阶段,一方面,整个制度确实在完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随着人们保护观念的加强而不断发展:由仅仅关注古建筑保护,到对包括居住、产业等近代建筑的重视;从仅仅关注单体建筑,到对历史地段和片区的保护等等。

 

但另一方面,这个保护与城市的开发进程处于一种胶着或者至少是一种“相持不下”的状态。


所谓“相持不下”,就是说这个制度可以抗衡一下,有一点约束力。至少在一些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内是不敢再动了,但还是有一些地方的历史文化街区在不停缩小。在某个大城市,连两公顷的历史文化街区都容忍不了。在某个历史名城,当地主政者一心要把它恢复到历史上“最辉煌时期的样子”,于是拆掉真古董,建设大量假古董。有些地方则把历史文化街区变成纯商业开发的区域。从专业角度来看,这都不是保护。


第二阶段的最大问题是,在这个时期,大家对“保护”的理解各有不同。有的人只要是仿古,看上去是老的,就可以接受。有的甚至还给出了“保护性拆除”“拆除性保护”这样很不可理喻的概念,但其从根本上而言,还是拆。



解放日报·上观:您提到的“造假古董”这种,推动者意识到这与真正的保护是两回事吗?还是说,其实知道,但还是选择现在这样的安排?


邵甬:这是一种选择吧。在他们看来,老城里的物质空间很衰败,功能也很衰败。有的地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无法提升,怨声载道,改变现状的欲望很强,还有土地市场的需求等等,是好几股力量最后促成了他们做这样的选择。但他们可能没想过或者不愿去想,拆是一种方式,不拆,也有路可走。


如果说,第一阶段的特点是以拆为主,那么第二阶段的特点,就是很容易陷入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消极维系,一个极端是突变式发展。


这背后的逻辑是:你说这是历史文化街区,那么就留下来。但内部结构坏了就坏了,房子塌了就塌了,也不做修缮,也不改进基础设施,听之任之。直到老百姓怨声载道,等一有机会,就来一个突变式发展。


理想中的“第三阶段”正在到来



解放日报·上观:当您在朋友圈评论“终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时,我们看到,有您的同事出来说“哪会这么简单哦”。


邵甬:是啊。一直都不会简单的,还需要继续努力。但我总体还是比较乐观的。其实这个“进入新阶段”的信号,最开始应该是从上海发出的。

 

2014年5月,在上海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上,韩正同志明确提出了“上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要实现负增长”。2014年,上海开始研究存量规划。这项规划的大背景是,在城市的外延不可再无限外拓时,如何在存量里面提升功能、改善既有空间的品质、坚守生态意义上的底线,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


另一个背景是,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必须探索一条城市更新的道路,强调的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动态、可持续的有机更新。


上述两个背景都对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新要求。由于存量规划下会更多考虑建成区内的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外势必出现大量新的开发项目,如果原来的风貌保护制度不能与时俱进,就很可能面临被动局面。这正是我们所说的“不简单之处”。


而我的信心来源于这个背景本身,对于我们从理念到制度由“历史风貌保护”转向“城市遗产保护”,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需要真正从以拆为主,慢慢过渡到以留和改为主,过渡到真正意义上的“整体保护”。以上海为例,一旦进入以留和改为主的导向阶段,带来的变化将是实实在在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哪怕是工业厂房区,以前开发商往往看到的是:这块工业厂房占地5公顷,十几栋房子。其中好像只有一栋房子很漂亮,那我就把这一栋房子留下来,其他的都拆掉,然后盖楼。


现在可能就需要改变思路了:这十几栋房子构成了一个整体。虽然其中一栋是最漂亮的,但其他几栋在历史、艺术、科学上都各有价值,那就尽可能都留下来。其中两三栋太差了,可能就把这两三栋拆了,新补一些建筑。这些新建筑和老房子相得益彰。对于老房子里面的功能,则可以对它进行更新,有一个功能上的提升。

 

这两条截然不同的思路中的第二条,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到的“城市更新”。


为何“存量规划”和“城市更新”这两个词往往要捆绑在一起说,而不能把“存量规划”和“城市改造”捆绑到一起?因为,我们已经不能再回到城市改造的阶段了。


新阶段的核心难题



解放日报·上观:您曾说,到了这个新阶段,最核心的关键词是“整体保护”。什么是“整体保护”?


邵甬:如果说,我们以往的保护是从一个精华的单点,再到一个街区的递进和延展,到了今天,到了“老城不能再拆”,一方面指向整个老城及其与自然山水之间关系;另一方面,也指向老城所承载的人文环境。


因为正是老城的空间格局、街巷水系、建筑空间以及其中承载的文化,才最能够体现我们中国历史城市的特色与价值,才最能够体现中国人的智慧。这不是几个历史文化街区的碎片式组合,而是一个有结构和内涵的完整的有机体。如果能对这样的问题有所关照,我以为,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阶段的开始。


这其实就是承认了,城市发展是自然和文化层积的结果,文化赋予城市社会和经济动力,文化具有让城市更加繁荣、安全和可持续的力量。好的叠加是延续的,不是突变的。


城市遗产保护应该是一个综合体系。我们所关注的对象除了包括物质和非物质遗产,还应包括法定保护和非法定保护对象;我们采取的方法,除了规划设计以外,还涉及社会、经济、法律、管理和技术等方面;遗产保护的目标不仅是留存独特风貌,更是培育城市文化、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兼顾的可持续发展。



解放日报·上观:您对这个阶段的核心任务有一个简单概括:如何让老城活得更好。该如何理解?如何可能?


邵甬:如何让老城活得更好,主要要回答好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去调和好老城内部遗产性与生活性之间的矛盾,如何建立起新的人地关系。中国有特殊的国情,很多老房子的产权关系因为各种历史原因比较复杂。类似问题的解决亟待大量公共政策研究的跟进。如果上述这个主要问题调和好了,我相信,老城里的生活会有新气象。



解放日报·上观:这次新闻出来了以后,有人说,北京老城不能拆了,和我们上海有什么关系?对于生活在上海的我们,该如何去思考这个风向标对于我们的启示?


邵甬:上述很多方面的意识,上海其实已经有了。但上海还差什么呢?我想,是在夯实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从城市发展战略高度,综合考虑建立城市遗产的整体保护框架。


这一保护框架需要回答:在现有的风貌区、风貌道路、历史建筑保护的基础上,上海在自然要素上要保护什么,在历史城区方面要保护与控制什么,在不同的文化区域如何体现各自特色。


“整体保护”的提出,并不是增加既有保护的层级和类型,使保护的规定和制度更加复杂,而是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将城市遗产构成要素的辨识和保护纳入所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换言之,每一个基地,不管是在风貌区内还是风貌区外,都要考虑自然基底、历史层级和当代人的需求。

 

题图:北京西城区达智桥胡同整修一新。

文字编辑:龚丹韵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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