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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警推进交通大整治:10项措施重点针对5类突出违法,4类涉及非机动车、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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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根 2017-06-22 17:08
摘要: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今天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明确了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对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整治重点


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5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闯禁令”上桥入隧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乱停放。主要包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

 

(三)非机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主要包括在“禁非”道路和区域通行、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五)机动车“三乱一逆”。主要包括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十项措施


1.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坚持“全覆盖整治”和“零容忍执法”,坚持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3个维度同步发力,不间断组织开展市、区两级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加强日常严管。协调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加强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

 

2.加大现场执法管理力量投入。进一步优化警力勤务布局,将执勤民警、交通勤务辅警、协管员力量向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高发道路投放,并将勤务计划与交通管理需求突出时段相结合,提高用警效能和管理针对性。充分发挥交通勤务辅警、协管员力量辅助参与交通管理的作用,组织交通勤务辅警开展巡回式步巡管控和路口站点管理,及时发现并当场教育、劝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口行人通行秩序管理,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选择合法停车泊位规范停放。

 

3.加强“电子警察”执法管理。进一步提升“电子警察”执法效能,加强即时告知,加大非现场执法震慑力。继续推动“电子警察”在机动车违反让行规定、行人闯红灯等方面的创新应用,依托非现场执法提升交通违法处罚效能,督促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规范通行等习惯逐步养成。

 

4.创建非机动车、行人严管示范线。以淮海中(西)路(西藏南路至华山路段)、南京东(西)路(中山东一路至乌鲁木齐路段)等2条“禁非”道路为重点,形成全市多层级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格局。

 

5.推进开展联合整治。以公安交警部门为主力军,会同公安相关警种,协调交通执法、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投入到交通大整治,特别是非机动车、行人整治行动。继续依托“队所联勤”工作机制,协调派出所巡警参与交通违法街面执法,并有针对性地向交通违法高发、多发且交警巡逻线路未覆盖区域倾斜。优化“视频+实兵”巡逻查处机制,加强视频巡查,引导周边交警、巡警开展精确执法,有效提升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

 

6.加强非机动车源头治理。协调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停放管理公司以及共享单车企业,落实搬运力量及停放场地,共同加强示范线道路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其中,发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运维人员装运带回或通知区车辆停放公司、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清运。强化对网购、送餐企业派送人员的执法管理,督促企业有效叠加内部教育处罚措施,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窝点的源头治理,并加强对消费者及无牌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政策宣传,引导合理选购或置换正规车辆。

 

7.加强社会共同参与。发动商铺、办公楼宇、居民社区开展“门前清”工作,组织志愿者、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共同参与非机动车乱骑行、乱停放和行人乱穿马路行为的教育、劝阻。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继续深化非机动车、行人守法文明出行测评工作,定期公布交通文明指数结果。继续发展壮大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动员相关力量上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协调发展一批青年志愿者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重点发展示范线道路沿线企业、单位、商铺工作职工,明确交通文明志愿者岗位职责,提高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8.强化社会宣传告知。协调全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增加对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持续营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严管和道路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布推广非机动车骑行地图,引导市民群众规范、安全、有序驾驶非机动车。

 

9.优化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完善限制非机动车通行交通标志,进一步提升交通标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辨识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引导、警示非机动车骑行人、行人规范通行。对交通标志、标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发现遗漏、缺失、污损的,及时反馈道路管理部门整改。对道路交通信号灯开展全面排摸,优化交通信号相位和信号配时,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路口通过效率。

 

10.创新交通组织措施。深化应用交通组织新技术、新手段,继续探索应用非机动车、行人两次过街、“交叉口十字斑马线”等行之有效的交通组织措施,提升非机动车、行人实际通行效能。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单向交通体系建设,精细化实施拥堵结点滚动排摸和工程性“小改小革”综合治理,完善区域性路网结构,提高路网通达性。积极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发布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标准,加强对全市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情况的排查,科学、合理调整道路停放点位置。

 

题图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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